海外公司北上广代表处办理延期、变更使馆认证相关条件

日期:2019-03-06 人气:937

海外公司北上广代表处办理延期、变更使馆认证相关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国家并不限制外国企业来中国设分公司。但如果想在国内设立代表处还需要得到审批机关批准,因此,外国公司要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必须是在中国政府批准后方可成立。具体取决于该外国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类别。

外商代表处的优势:办理手续简单快速,由于具体营运不同于实体公司,它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

澳大利亚公司想要在国内设立代表处,首选要在国内工商局递交澳大利亚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所谓澳大利亚公司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证明该澳大利亚公司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的信息,就是在国内人们常说的营业执照。

海外公司成立代表处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一般要求海外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并提供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即办理认证)。

2、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或认证。

3、提供国内代表处负责人相关信息,租赁合同等资料。

外资企业进军中国市场,对于这些初步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是一个最好的试探方法。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的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三地是外资代表处成立比较多的地方。

代表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代表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代表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代表处只是协调角色。



    您的观点
    00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