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领事认证相关知识汇总
日期:2019-04-09 人气:786
出口贸易领事认证相关知识汇总
我国公民要去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通常需要使用某些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可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可能需办理领事认证。
通常公民个人或企业出国办理事务或进行企业活动,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该国的有关部门会向当事人提出文书领事认证要求。如果对方要求您办理领事认证,那么您应当按对方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文书。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目前,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涉外公证书由涉外公证机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译文等方面均有专门规定。当事人在向涉外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的国家(地区)、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出证。
有些国家驻华使馆受人手和场地等因素限制,办证时间较长。领事司对外公布的办证时间与使馆实际相符。但预取日期仅供参考,个别国家驻华使馆办证时间经常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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