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丹麦声明书原件办理使馆认证手续

日期:2019-06-24 人气:1547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丹麦声明书原件办理使馆认证手续 

现在社会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话题不断出现,当我们面对着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时,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的话,我们就会使遗产继承的程序变得麻烦而棘手。那么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呢

王女士来电:他的爸妈都去世了,老人留有遗产,但是王女士觉得自己生活无忧,不想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王女士长期居住在丹麦,并且已经加入丹麦国籍,现在自愿放弃继承权,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呢?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如果是打算放弃继承遗产的话,仍然是需要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

办理放弃遗产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文件: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放弃遗产声明办理公证认证,丹麦公证人有相应的声明格式,当事人可以按照上面的格式填写信息,可以写成全是中文的,当事人需要去我们公证人面前面签,也要以签字后原件寄给我们,递交丹麦公证人公证,丹麦外交部认证,中国驻丹麦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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