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是公证处开还是公安局开?

日期:2020-03-02 人气:1663

外国人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是公证处开还是公安局开?

随着外国人在华工作,生活,学习,移民的增多,对于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求也就随之越来越多。

外国人在中国待够6个月以上,今后在办理留学、移民等各种事务时,会需要用到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那么外国人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是公安局出具,还是公证处出具呢?以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给您详细解答。

查阅了相关法规及文献,找到一个1990年发布的《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外国公民在华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证明的通知》〔90〕司公字第55号。通知规定,凡在中国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应持其身份证明,以及在华居住的时间、地点,从事何种工作或在何学校学习等证明材料,向其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但是!!!

这个通知是基于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发布的,当时的公证处属于国家机关序列。而早在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就已经规定,将公证处归为了社会团体。其中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公证处为自然人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公证处有权办理无犯罪证明,但是,并没有强制规定公证处一定要办理无犯罪证明。回到公安局、查阅了一圈之后发现各地公安对于无犯罪证明的规定都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公人口基层字〔2018〕500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别说外国公民,连外省市的公民都无法找北京公安局开无犯罪证明。但是,柳暗花明!不同地区公安局的服务内容又有不同,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向深圳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找谁办无犯罪证明?最后的结论是,取决于题主所在的区域。建议首先查阅当地公安局的网站,查询是否有相关服务。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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