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要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年检如何办理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公证认证

日期:2021-02-19 人气:786

美国公司要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年检如何办理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公证认证  

2021年3月1日以后,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均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的公告,根据公告的内容其中有一项是:

经公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如公证认证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同时提交由合法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翻译原件)。

那么什么是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哪些文件可以被认定为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以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的小编就给您详细解读。

合法营业证明包括:公司注册证明、商业登记证明、企业迄今仍存续证明。合法营业证明必须经公证、认证,公证、认证日期应晚于每年7月1日。存续证明为外文件的,须附中文翻译件。

办理国外公证认证的一般流程是:首先由该国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有些国家是公证处,有些是公证人,有些是法院,然后送到该国外交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或高等法院认证,最后再到中国领事馆认证。

合法的营业证明可以是以下其中之一:

1. 外国(地区)企业注册证明;

2. 外国(地区)企业在当地的纳税证明;

3. 外国(地区)企业与当地银行的资信证明。

其中第一项企业注册证明,如果上面包含有效期,则可以使用,如果没有则需要申请一份最新的有时间的存续证明,在国外一般叫Goodstanding。

第二项当地的纳税证明,即缴税证明,也需要是近期的。

第三项银行的资信证明,则需要向开户银行申请,一般要包含状态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等字眼。

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度报告书;

(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须经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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