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住所证明公证问题

日期:2012-12-21 人气:832

马来西亚籍人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在办理过程中,被要求提供住址证明,该人士提供了马来西亚身份证,因为上面有住址,这个可以作为住址证明吗?需要办理公证?该怎么办?

在国内一般把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公用事业缴费单或驾照作为住址证明来用,某些国家有身份证上面也有地址,也可以作为住址证明。可不再额外提供境外住所证明。到马来西亚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马来西亚公证,然后再到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最后到我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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