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用于法院诉讼该怎么办?
美国加州是在美华人最多的州,也是中国投资者进入美国市场首选的注册州之一。随着中美之间各种经贸文化往来的增多,美国加州公司在国内办理法院诉讼,设立外资公司也随之增多,这些场合都需要提供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这该怎么办?
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需提供文件
1、注册外资公司:加州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董事多于一人还需提供董事会决议;
2、注册代表处:加州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章程,存续证明,银行资信证明,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
3、法院诉讼:加州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
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流程:
1、美国公证人公证;
2、州务卿认证;
3、中国领事馆认证。
使馆认证网美国加州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