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起诉一家内资企业,法院要求办理公证,怎么办?

日期:2013-04-20 人气:700

香港公司需要在国内起诉一家国内企业,法院立案时需要提供香港公司公证文件,法院并没有给确定对什么文件进行公证,都需要对什么文件办理公证呢,香港公司法院起诉公证怎么办理呢?

香港公司文件在国内使用时,国内政府部门使用时,国内政府部门是没有办法确定文件真实性的,所以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加章转递后才能认可。
香港公司在国内法院立案,需要对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C1或AR1文件,给国内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如果香港公司有多个董事,还需要公司出具一份董事会决议,决议出一个董事的能够有权签署授委托书。
但不同地区法院要求有可能不同,所以在客户公证前需要和法院确定一下具体文件。
由于有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委任书等文件都是需要董事亲自到香港公证人面前签字的,但有很多客户不方便去签字。我司公证人可以进行视频签字,不需要公司董事亲自去香港,只要在方便视频地方签署文件然后把的签署的文件快递给公证人。
以上文件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在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然后文件就可以用于香港公司在国内立案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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