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英文判决书能否作为证据需要公证认证吗

日期:2018-04-17 人气:502

境外英文判决书能否作为证据需要公证认证吗?

根据《证据规定》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国外取得的证据首先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离婚案件中,从国外调取的证据,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法官不可能了解每个国家的公文书规律和特点,也不能随意传唤证人或调取物证,对其真实性的确认,便成为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证据的特征之一是真实性。而从域外调取的证据,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法官不可能了解每个国家的公文书规律和特点,也不能随意传唤证人或调取物证。于是,对域外形成的证据真实性的确认,便成为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在域外调取的证据真实性的认定作了规定。

1、哪些材料需要公证?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授权委托材料、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是否都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特别是在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中,当事人往往提供大量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如何看待未经公证认证的上述材料的效力?当事人将可以在国内机场、宾馆等地获得的外国报刊、杂志作为证据材料,这些材料是否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互联网上的下载内容是否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2、在何处公证?如何理解“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中“所在国”的含义,是证据形成国,还是证据所在国?当事人在世界多个国家注册了商标,当提交商标证作为证据材料时,该些商标证能否在一国统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6]

3、如何进行有效公证?部分证据材料公证认证文书缺乏整体性标志,给证据材料的认定带来一定的难度。认证文件、公证文件与被公证文件应具有对应关系,但各国对公证材料和被公证材料采用的装订措施不同:有些是打孔,有些是火漆装订,有些是简单的订书钉,有些辅以骑缝章。火漆装订的场合,有时因气候或携带时不注意,火漆容易脱落或裂开;订书钉装订的场合,订书钉很容易拆卸而不留痕迹。所以公证文件是否对应于被公证文件很容易产生纠纷,审判实践中也不乏律师为复印而拆卸公证文书,或恶意调换材料的情况。

4、对实物不予公证怎么办?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公证处对实物不予公证,那么如何认定当事人在境外获得实物的真实性?

关于哪些材料需要进行公证认证,实践中的作法主要分三类:一种作法是不允许对没有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证据作为证据使用。另一种作法是不论有无公证认证手续,只要经过审判人员的全面审核,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综合审查判断,可直接承认该证据的效力。第三种作法是要求特定的材料予以公证认证,其他材料则视情况决定。某些特定的涉外证据材料(比如有关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等),应履行公证认证手续以限定其证据资格;一般的境外证据,如果能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即使未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也可认定该证据的有效性。经调查,在知识产权涉外、涉港台案件中,绝大部分法官采用的是第三种作法。

    您的观点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