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自然人在大陆投资需要公证吗

日期:2018-04-17 人气:473

台港澳自然人在大陆投资需要公证吗?

外国自然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要在中国设立外资必须办理公证认证。

根据2006年4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对于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做出了明确规定。

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由于各国制度不同,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件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

外国自然人要在中国参与经济活动,通常国内的相应政府部门,一般那是工商,商务,法院等,都需要其办理海外公司的主体资格认证,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需要办理以下程序:首先由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对有关文件公证(Notarization),然后交该国外交部确认这名公证人是该国有资格的公证人,这个程序称为认证(Apostille)。最后将上述的“公证”、“认证”好的文件交注册地所在的接收方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对注册地所在国外交部的“认证”文件的官员签名进行确认,这一个三级连锁确认程序称为“大使馆认证”(Embassy legalization)。

    您的观点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