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件巴基斯坦使用公证高院加签及驻港领事馆认证

日期:2018-10-25 人气:432

香港公司文件巴基斯坦使用公证高院加签及驻港领事馆认证。

有一家香港公司现在要去巴基斯坦投资需要对公司CI,BR ,章程,以及相关决议文件办理公证及巴基斯坦驻港使馆认证。

这种有决议的需要客户到签的。

而其需要分开办理, CI及BR一套, 章程一套, 跟附件之文件需要每一文件独立一套。

因办理巴基斯坦驻港领馆, 需要经外交部办理。 

需要经多个部门才完成加签, 到时候如其中一部门不接受便麻烦了。

1. 请提供唯一董事决议书, 作为证明公司董事会已通过是次办理公証手续的”LETTER OF AUTHORITY”及”POWER OF ATTORNEY”, 客户可分2份决议书处理, 现附上决议书样本, 敬请完成后, 发回电邮给我们核对, 以便客户到签之用. 

2.请问文件”LETTER OF AUTHORITY”的巴基斯坦一方是否也会到敝行签署该文件? 需要敝行国际公証人律师见证其签名?

3.文件”POWER OF ATTORNEY”, 2份”UNDERTAKING”上均需要有2位的见证人见证客户签名, 请与客户确认是否可只由敝行国际公証人律师1人见证其签名? 如需要额外见证人的话, 请客户届时自行安排, 并带同该2位见证人到敝行.

以上是香港文书巴基斯坦使用公证认证的案例说明,详情请联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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