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婚史(在澳离过婚)的在澳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回中国结婚应如何向总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日期:2011-07-18 人气:822

应备齐以下材料赴总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1)填妥的《认证申请表》;

  (2)经澳外交外贸部驻新州办事处认证过的《单身证明》(SINGLE STATUS CERTIFICATE)原件及复印件;

  (3)经澳外交外贸部驻新州办事处认证过的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此判决书经新州外办及总领馆认证后,还需送中国向相关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方可使用);

  注意:若当事人原配偶系在澳死亡,此条要求应变为经澳外交外贸部驻新州办事处认证过的原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本人护照原件并附上护照资料页(带照片页)的复印件,及其澳大利亚有效签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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