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围观:境外委托书认证没有使领馆可在第三国办理公证认证

日期:2019-02-20 人气:1238

快来围观:境外委托书认证没有使领馆可在第三国办理公证认证

随着中国加入WTO,日益融入到全球竞争中来,涉外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很多案件在我国法院处理外国的公司、自然人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其在中国法院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来源于国外的授权委托书,在中国法庭使用必须首先办妥公证认证手续。

对于境外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对于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于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部门或者个人出具;属于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出具。

上述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均应当履行公证及认证手续,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国外委托书公证认证办理前提:

1、委托人已经加入他国国籍,先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再到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再到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认证。

2、委托人保留中国国籍,可以直接到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的流程:

1、经过该当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2、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

3、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有另外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

5、如果该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又不存在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授权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后,由驻该当事人所在国的其他同意为我国代办领事事项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经我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对该第三国的认证进行认证。只有符合上述确认程序寄来或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才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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